烟草纳入国家食品卫生法管

202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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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草应当纳入《环境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双规化管理

从医学科学角度讲,“人本自然”,是指阳光、氧效空气、适居土壤、雨水、有机物的符合生理所需自然生活条件,除此以外的任何工业商业污染、科技辐射、生活陋习性吸毒抽烟酗酒等等都应严防控制伤害才是科学的文明养生态度。

从现行《环境保护法》看出,我国对城市空气、汽车尾气、室内装修油漆甲醛苯、连花岗岩的氡等全部纳入到现行国家质量标准指标上控制,早已有百十套执行标准了,连呼吸的空气都已经那么重视有法规管理了,何况从“人为口中”直接每天1包-3包香烟地大量吸入的是含有5000种有害成分的烟雾毒气呢?这人体原本不需要是有危害的。而且,根据国家控烟办3年前提出烟草用涨价控烟办法时,计算通报了全国年销售烟量是870亿(3.5亿烟民=0.68/包/天)包的偏低估计,则870亿×15克/20支=13.05亿公斤,如果烟草+焦油的热值为:2X107J/Kg(焦/公斤)计算,13.05亿公斤ד2X107J/Kg(焦/公斤)”=热量和排碳是多少亿吨了呢?  那哪位稍微懂的也能帮忙计算得出我国的烟草性碳排放量是多少吨了?估计少说千或万亿吨吧?!因为还有国外10亿烟民未计。欧盟限制我们排放量的原因不就找到了吗?你看到了吗,这么大的环境危害问题,却怎么可能不列入《环境保护法》内进行合理排碳标准检测和监管的呢?我国至今有人提到过吗?没有。

同样,为什么仅从皮肤、头发各种各样涂涂的、喷喷的、贴贴的、沫沫的外用于人体表明的护肤霜、染发剂、口红、伤筋贴等等,或从口而入的酒类,国家怕进入人体后不达标将影响百姓健康,都要科学管理地已列在《食品安全法》内制定标准实施审批监管其安全性 。而烟草,难道不是从口吸入而是从皮肤吸入的吗?为什么不列入《食品安全法》监管的呢?这难道不是国家在制定法规时考虑不周的一种失误?烟草之毒(世卫组织公布的烟草5000种成分、69种致癌物质是1990年美国的科学家研究发现的)是吸者“病从口入”。当然,肯定有人会说,“烟草不是水谷那样直接进入肠胃道的食品,就不算食品”。但是,烟草绝对是一种不同形式的经口而入的“特殊形式的食品”,因为我认为,从食品的广义上认定:凡是经过“口入法”进入脏器吐故纳新的有机物,无论被利用(烟草吸时,被吸者利用于生理上被烟草慢慢中毒以后的“病理性依赖”维持其后天形成的假性兴奋不定时需要的作用)或排泄或残留物都是属于食品范畴。所不同的是:烟草食品是在以边烧燃(如边熬药煮茶生雾边吸此蒸汽雾的疗法也被《食品安全法》在监管其安全那样)边吸入非有机物的烟雾,是进入气管、肺脏气体交换中直接入(少量永久凝滞于血,久而慢慢积毒耗阴、伤及机体脏器成病害)血到人体内,去补充满足其一时脱瘾的大脑无法正常兴奋地出现抑制后的回神需要。那么从食品的狭义上认定:实质上,凡是所有经口吃入吸入、或经皮肤渗透的辐射的、鼻子吸入的食品、药品、保健品、酒类、药(烟)草的蒸汽(烟)雾、各种各样喷贴擦沫涂敷帖等等都应当符合“人体安全,保障健康”为原则。所以 我发现,以上除了烟草使用其烟雾吸入血液以外,其他的各类各个产品使用,国家都是已经有相关的审查监管法规机制了,唯独这个烟草使用,没有被人类认知为入血的食品,而且我研究发现:烟草绝对只是一种入口形式不同的“慢毒食品”!你们说该不该列入《食品药品安全法》的管理?

再说,至于酒类烟草类虽然在几十年前就制定过行业标准,但是1、当时的标准较低,国家审订法规没有想到必须放在“食品安全法” 大限大规内科学管理,以便制定其卫生许可。2、虽然象所有新产品在制定其标准时,均为有尝试过程和实验阶段。不去说我国“文革”以前大多数产品没有按照国家统一标准而是只按行业、企业标准去实施生产,就说象现在某些新课题产品那样,允许在实践中试用了一段时间后,发现了一些使用上的质量标准和影响健康安全问题,那么,为什么不马上作出产品“执行标准”的修改。有的修改后达不到或者无法突破现有技术改革的条件,为之撤销或停用的产品也比比皆是(案例略)。所以,烟草被广泛大面积大比例人群在“从众心理”和“人与人递烟抽”的黑色污染环境下,引爆出前所未有的民族3.5亿未老先衰的烟民+5.4亿二手烟烟害中,卫生部通报从100万人烟害死亡,到2013年7月5日卫计委黄洁夫副部长通报上到了至今140万死亡了。已经可以证明烟草产品缺乏安全使用的“执行标准”后,才出了如此人造灾难的严重问题。因为,全球性的烟草管理,只有利益方按研究高致瘾、高依赖、高致癌配方(中国至今没有看到其烟草食品的配方公布?!若有公布很多烟民不敢再抽)的生产和推广专卖经营,一直没有人提出过:它的“入口品”需要纳入安全无害健康的《食品安全法》和人本自然的《环境保护法》基本原则里来生产和经营。这无疑让“烟草慢毒食品”在制订其相关法规时,就网开一面地逍遥《食品安全法》之外,才造成了中国如此大的医不卫生的弥天大祸,使其有恃无恐无法无天地还以为国家挣创税利为“功臣”;还有,据说,十几年前不知道是不是利益方,曾有人屡示国家高层领导:烟草也是解决老龄化国家财政负担的出路,也是国内GDP的需要(即抽烟可以让人早病早死,减轻负担。殊不知,让人强壮无病,生产能力不衰退,增强了GDP实际能力;健康长寿,家庭才持久幸福,让人自然熟老无病而死,才能真正节约医疗资源GDP浪费)。这是什么逻撤?难道不是反人类的无知做法吗?

可见,多少年了,国家高层各届各省领导糊涂地在要带血的税政,不停地打造黑色的经济;已有数据提示,我国每年在被烟草丢失的不止一个三峡水库或者两个航空母舰;几十年了,还不知被冤死几千万人力资源和家庭破散了吗?哪个有良心的官员会不怒发冲冠?不敢拍案起来斗黑?

烟草为什么会不在《环境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管理范围内的呢?他怎么是不受任何法规制约的呢?怎么是三不管真空的呢?——中华民族各级有良知的官员该不该起来正本清源了呢?烟草该不该科学地纳入到《环境保护法》和《食品安全法》内监管的呢?

——烟草,应当实施双规化制度管理了!

 

 

东阳市中医院老中医  韦俊国

2012年5月2日

1、我国2013年卫计委通报140万人烟害每年死亡(世卫组织数据:全球600万/年),比那千百年偶遇朝鲜战争14万志愿军牺牲、南京大屠杀30万多多少倍?。

2、据烟草局2018年烟草2118万亩面积计,有3200个钓鱼岛土地,日本人不占,自己却没有种出大豆高粱,却葬送于人地拿来种烟制毒害国民,无知无奈地在破坏千家万户健康幸福的;

3、每年被烟害性疾病浪费了几千亿元有限的医疗资源,千万家庭,因烟致病、因烟致贫、扶了又贫;

4、3亿多烟民加5.4亿二手烟造成的烟害性东亚病夫实质大面积存在,大量劳动力丧失、科技英才早逝和无数家庭破散;

5、民住环保质量下降和增加地球高排碳的室内外环境双破坏,城市雾霾频频;

6、大量包装烟草性森林绿色生态资源被破坏;全国年销870亿包的烟草+焦油的热值计算,=热量和排碳了多少亿吨地球增暖、地震山洪;

7、烟草性(民房仓库工厂宾馆)火灾、烟驾性车祸(据网站称有大巴驾驶员右捡打火机时,方向盘左把偏右撞上油罐车起火烧死30多人)全国每年屡多发生,人命财产无数计;

 8、种烟、制烟、运烟草(据称全国十多万辆)增排碳、占市道、运输成本导致人力物力大量浪费;吸每根烟按浪费3分钟有效劳动时间计,平均15支仅以10支/天×365天×3亿烟民=68亿工÷(500工人/厂×365工一年/人=18万工/个厂)=年约38000个500人的工厂在中国为抽烟怠工停业中被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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