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烟,对社会的实质性危害是什么》
从烟草给国家93年的利税收入410个亿,到当年为其付出的医疗成本、资源损失等等统计是618亿,你看是负增长208个亿,实际上410个亿加208个亿的618亿全部被人为的烧灰了,并且烧灰中还带来第二灾难——疾病。
消耗浪费了618个亿,国家人民财富全部无辜地被烟民烧灰了。而近几年国家烟草利税收入已达6000(但你不知道营业额该是多少个亿?)亿了,这么多财富除了烧灰以外,还要外加医疗疾病成本几千亿呢!总共会达到几万亿以上的数据存在!这么大一笔社会财富,每年都在一个“社会从众心理”、“交际所需”、“自娱自乐的麻痹状态”中浪费毁灭掉,有多少人曾为此心痛呢?如果把每年这么大一笔财富用于社会基础建设,不止10个三峡水库、多个航母编队可造、国民基本福利也早达到世界先茅了。古训道:“浪费是极大的犯罪”,而这种浪费比强盗还凶。哪个强盗的劫财犯罪,他只转移了某某件财富,对社会来说这些财富还存在,还是重复可用。而大量花钱买烟是烧毁社会总体财富的一部分,致使社会不存在此财富。不是吗?如果地球上没有人抽烟,人们也就不需要化血汗成本去种植、运输、加工有害的烟草了,而是可以生产有益处的必须粮食了,对吗?!
由此可见,所有抽烟者,是对社会财富的挥霍、毁灭,是对社会总体财富的第一侵害,一种不自觉的严重犯罪;同时抽烟还对人群造成伤害,对周围人卫生、消防安全造成人祸隐患危害和对他人人格的不敬、对人权的侵犯,属于第二侵害。
如这还不信,你还可以细想一下:人民币是社会财富总量的一种符号,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地在不断无形循环着的财富链。你今天口袋里的100元钱,绝对不是靠你一人血汗增值而成,所得的是靠你剥削了你的劳动对象中10%或20%甚至40.50%而得的;当你合理消费时,既可以满足某种个人有益之需,还可以为“卖你人”无意中捐让%之多少的财富——这是环环相扣的人民币流通潜值:这就是人民币!当然你不把他烧成灰,或者钱还在你手中,这个财富不变;你把它送人也能救世不少。而你自愿买烟烧灰,假如只“伤己身体或伤害他人健康”的话,那这种“烧毁财富”的行为又是种限度行为。问题的最大伤害是上述两者同存,双向破坏。对吗?
没看到这个问题,早已经存为我国数以亿计家庭、“民族贫病”的几百年罪恶人祸根源。这社会劣根性问题不是哪个政府不管不问所致,是我们人类自身每个个体烟民之间慢性人为传染所得病的。因此说,你现在买包20元烟抽,看是个人行为个人之钱,实际上把他人的部分财富也被烧毁,不如偷、盗、抢劫那样只是转移了一下他人财富、留置财富为其所用而已。故而可以肯定:抽烟者的行为实质上是对社会总体财富的毁害,是对社会的一种犯罪,一种不自觉的极大犯罪。
以上实质性问题是我国一直没人揭此奥秘,都误以为抽烟是“为国家增创利税收入”的,因而也没被人们引起高度重视和治理这个“人与人流传起来的烟污黑环境”而已。
为了8.9亿人民的健康、民族的兴衰,你会忌恶如仇地参与、支持这“戒烟·刻不容缓”的拯救工作中来吗?。
2011年9月28日 3时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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