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子对话

2026-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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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与子斗嘴》

                            ——真情实事偶得(略改)

   浙江某县级市,有一陆姓父子,父财税干部,已近退休,嗜酒杂饮,好抽烟30多年;子名耿,三十未立,卫校肄业,弃皖归浙,谋失职恰,怠业多年。家境因母病肺癌六年而贫。  

一日晚上,儿子抱回二台电脑,欲塞入床下。被父发现,怒斥:“前天刚教训过,今又犯了?贼骨头,你又去搞这些东西进来,起码七八千钱了。这次不会像上次,半年你就能出来,坐一年牢是还不够呢!” “……”儿说:“我只是进来出去两道门,他人用与我用有何不同?这财物的功能和财富的价值照样存在。因它还能为社会创造价值,它们的社会总体财富价值又没缩水变少。哪像你一年万元钱,定要把它拿来烧成灰。你的抽烟是属于社会总体财富的一部分被你浪费毁灭掉,再也无法利用了,你还不如我。我只转移了一下财物的财富而已,没有把他破坏想浪费。你却烧毁了人民币财富。我如坐一年,你该无期徒刑了。象你抽烟30多年毁害了几十万社会财富。真幸运,你们这‘极大犯罪的浪费’比偷、抢、盗的破坏性还强几十倍。怎么就没有法律可定罪坐牢的呢?”“放肆,我们抽烟是为国家创利交税的。”“国家从不想让老百姓以得肺癌血癌为代价来让你多吸烟交税。只是你们要吸要种植,他可坐收烟税,而这点税收反过来用回到治疗烟草性疾病还不够。你说为国家创税,那你为何不把这每年烧毁万元的钱直接捐入国库?灾区?那我妈也不可能得这肺癌了么!”“……”“还不如买房、买肉、买保健品、旅游,政府照样能收到这每笔没烧烟灰钱的消费税。抽烟人嘴巴为国家交税,自己却经常偷税漏税!”

“我如果再要进去的话,一定向法院申述:我们只转移了一下某个万元价值物品,没有烧毁社会财富,为何定那么多的盗窃抢劫罪而判我们几年实刑?你们却烧毁了人民币财富,烧毁了社会总体财富中的6000亿/年(近两年实际利税额),如按买香烟营业额计是2万亿还多;还造成烟源疾病的医疗成本、劳动力资源损失、土地资源浪费、人才资源损失等少说也有几千亿/年,加起来难道不是损失了有上万亿吗?每年被毁灭可建造10个三峡水库的资源。有3.5亿烟民却没有一个被判刑,而且至今没有定过什么罪名的?真奇怪?”

“你书呆的凶啊,这国家都管不了,要用你来管我们吗?”边说边逼了过去,儿退了过去。“我可以肯定,你们抽烟绝对是一种犯罪,是一种‘毁灭财富罪’,比‘盗窃财物罪’还凶。可能现在是属于‘不为自觉的烟民群体犯罪’,政府在为你们买单,免除罪责。不过,以后醒悟了的社会肯定会有‘抽烟罪’,只是时间不到,你可能是看不到了”。父又冲过去,“逆子无救啊!你马上把这些东西送去自首去,否则,我去报案了!你就多坐几年吧。”“……?啊?……死脑筋,你们又只会用现有的老法规来评判压制我们社会的新观念和新生事物。我说抽烟绝对比盗窃罪还凶啊!……啊哟,你还真的打人了?”“……”

……     

记录人:浙江省东阳市中医院 韦俊国医师   201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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